法语系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参照《大连外国语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有关要求》制订 (自 2008 年 4 月起执行)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,按照我校有关规定与要求,在研究生开题以后应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检查。各院、系应认真组织进行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检查的主要内容 1 .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,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,请说明其原因; 2 .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,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; 3 .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,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; 4 .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(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,必须进行论证说明) 5 .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。 二、具体要求 1. 检查时间定在 11 月下旬,答辩时间安排在每年的 12 月中旬以及次年的 5 月上旬前 , 5 月中旬向研究生部提交答辩材料。 2 .由各院系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小组,每个小组由 3-5 人组成。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为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、副教授,视具体情况,任课讲师也可参加。 3 .中期检查以“小答辩”形式进行。硕士研究生用 20-30 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工作,然后接受 20 分钟左右的提问。 4 .研究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,应详细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(已取得的成果)、拟完成的研究工作(预计获得的成果)、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、存在的问题、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。 5 .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,对完成工作量较少,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;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(如论文选题不适当,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)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,做出适当处理。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,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。 6 .各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上报所在院系,院系将最终结果形成书面总结上交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,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、应受检查人数、实受检查人数、工作正常者、工作需加速者、有可能延期者等,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。 7 .各院系应加强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,导师要加强对硕士生研究论文的指导,确保学位论文质量。 2008 年 4 月 |